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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一张天价账单网上流出:上海“西郊五号”饭店,8个人用餐花费41.8万余元,实收40万,贵的是螃蟹、花胶、鲍鱼等海珍品。起初,饭店否认,没有见过网传“天价账单”,在店内就餐人均消费1000元已经算最高标准。等到长宁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到店调查,确认天价账单基本真实后,饭店改口称,晚宴实际是迪拜人请中国人吃饭,菜品属于私人订制,食材是是从各地运送。

 

先说事实问题。饭店的说法,很可疑,没有证据印证,尤其是第一次“否认”后,公信度已经大打折扣,第二次称是迪拜人请客,亦是可疑,这种转移注意力到国外富豪是做法,很俗。

 

再说法律,如果私人请客,不是公款,没有公职人员参与,那么不违法违纪,充其量是王恺、石崇比富的奢侈而已,不必去仇富,富人有消费的权利,而且消费带动经济。如果不是私人请客,里面有公款,或者公职人员参加,则已违纪,其中是否有利益输送,有待于继续调查。

 

对于饭店而言,如果食材是真实的,则是市场自由定价,无可厚非,如果食材有假或者宣传夸张,则亦是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外,饭店不透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是对餐饮合同附随义务的遵守,饭店没有义务透露给社会。如果透露给社会,则会涉嫌侵权,并造成舆论漩涡,但是如果相关部门来调查取证,则要配合。

 

一顿饭40万,引发社会热议,主要是太贵了,超过了底层、中层的大多数人的见识,但是,如果是劳动所得,这种消费也受到法律保障,如果是不法财富,则亦是要被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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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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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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