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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凌晨,宁波警方微博发布高新区兰庭花园故意杀人案消息:10月10日18时55分,高新区梅墟街道蓝庭花园发生故意杀人案件后,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6岁,江北区人,有固定职业,无犯罪和吸毒前科,尿样检测呈阴性,血液中未检出酒精成分)因邻居陈某家养的狗常吠影响其睡眠,多次交涉未果,心存怨恨,双方均未曾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报警。10月10日下午18时40分左右,王某某因狗吠再次上门与陈某家交涉,未果后返回自己家中取刀进入陈某家中(门未关),捅向陈某及其丈夫、女儿、母亲四人。处警民警于当晚19时5分将王某某当场抓获。陈某及其丈夫、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母亲尚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这是一个典型的邻里纠纷引发的凶杀案,因小事而出人命,盖积怨已久,又无法解决,一时冲动,惹出大案。杀人者,固然是忍人也,草菅人命。而被杀的邻居,因养狗而丢命,亦是悲哉。万金难买邻居,古代孟母三择,现在是没有条件的无法搬迁择居。

邻居相处,务必遵守规则,有公德。矛盾最多的是,第一是侵占公共部位,此还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第二是就是噪音污染,尤其是装修,日夜扰人。如果报警,警察去后,又故伎重演。叫物业,物业也管不住邻居业主。现实生活中,唯一的办法是以毒攻毒,与对方斗法,直到妥协,但怨恨的种子已经种下,随时可能发生新的纠纷。第三就养狗了,犬吠以及放养可能咬人的威胁,造成不安。邻里纠纷,一方退让,对方会心安理得,甚至得寸进尺,所以唯有搬家为上策,其次选择斗争,再次是忍让,直到忍无可忍的爆发。说到底,还是一个素质问题,但邻居是无法选择的,要换一个地方,成本太高,贫贱不能移,只能看运气了。和谐的互帮互助邻居关系,一定是相互的,如果一方缺德,是不可能和谐的。生活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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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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