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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一商场内发生坠楼事件,一名小女孩与一中年男子先后坠落。监控画面可见,一男子先是把抱着的小孩从3楼扔下,然后爬过围栏约50秒后,从3楼突然跳下。之后,佛山警方通报:126日中午12时许,110接报,佛山市南海区桂城鹏瑞利广场F1层有一名男子和一名小女孩在高处坠落受伤。经初步调查,嫌疑人李某君(男,36岁)自称因经济压力大产生轻生念头,当日11时许独自到该商场三楼徘徊。12时许,见一名小女孩从卫生间出来,遂抱起小女孩致其从三楼坠落至F1层,随后自己亦跳下楼去。经医院诊治,小女孩头部、臀部擦伤,无生命危险,现正留院观察治疗。嫌疑人李某君多处骨折,无生命危险。其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这是一起很卑劣的懦夫犯罪,嫌犯跳楼之前,竟然以无辜的小女孩为垫背。真是鲁迅所说的“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懦夫文化,是最卑劣的文化,远远不如水浒文化。这种人自生自灭不足道,但是为何会有这种文化,则令人深思。在法律上,嫌犯的扔小孩行为,不仅是故意杀人行为,而且给楼下的人造成危险,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故要从重处罚。通告说“因经济压力大产生轻生年头”,应是嫌犯狡辩,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也做得出来,恐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是罪恶的预谋行为,须进一步调查清楚。另外,通告的行文亦是晦涩“遂抱起小女孩致其从三楼坠落至F1层”,这句最关键的话是不通、不精确的,给人是感觉好像是可能是过失行为,不小心掉下,而实际上监控显示是故意扔下。从另外角度看,父母亲亦要保护小女孩,尽可能与未成年人子女在一起,以防被拐、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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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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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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