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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报道:2015626日下午,银希培看到昆明市五华区博华学校的保安在逮小偷严雷。小偷被保安抓了,不停地挣扎。银希培、保安以及学校小卖部老板3人合力,将严雷押到操场。小卖部老板找来一根绳,银希培让其他两人扣手腕,他负责捆。严雷大喊大叫,他顺手把严雷挣脱的外衣罩在他头上。20分钟后民警赶来,却发现严雷已无法动弹。法医鉴定意见称:“严雷死因符合头部被透气性差的外衣包裹造成缺氧环境,在缺氧条件下诱发其自身潜在的疾病急性发作,心源性猝死。”警方认为,严雷之死是罩衣服所致,银希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检方认为属“见义勇为”,做出不起诉决定。死者家属表示“他偷电动车有错,但错不至死,要有人为此负责任”。经调解,2019222日死者家属告诉记者,一共收到了银希培、学校等各方共计26万元的赔偿、资助(其中,银希培支付5万)。 

 

本案,银希培的捆绑小偷,以待民警,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应予表彰。以外套罩住小偷的头部,以阻止其乱喊乱叫,亦是情有可原,但是此时小偷已经被制服,故外套罩人,要注意适度,不应危及于生命。鉴定意见书是比较客观的,该小偷体弱,因被罩住缺氧,引发疾病而死亡。但,事实上银希培罩住小偷的目的,也不是希望小偷死的,只是防止其大喊大叫而已,所以是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关键在于当时是否预见罩人会导致死亡。以常识论,衣服罩人,如果留有空隙,只是呼吸难受,而不会死人,但如果罩的太紧,则可能导致窒息死。所以本案有罪无罪,须看当时罩的手法,是松罩、还是紧罩,还要看与被罩者死亡的因果关系,是否与个体体质相关。如果是松罩(且不能预见死者个体弱体质的),则属于意外事件,不是犯罪,如果是紧罩(且能看到死者体弱体质的)则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本案因对此关键事实,未深入调查,给出信服的说法,故死者家属不服,最后赔钱了事,也给社会带来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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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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