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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27日晚1020分许,深航一架飞往沈阳的航班在武汉天河机场登机时,一名乘机男子站在舷梯上朝飞机发动机方向投掷硬币。乘务长立即报告了这一情况,并派人寻找。当晚1045分,两枚一角硬币被寻获。事后,肇事男子李某和两枚硬币交由警方带走。李某称,朝飞机发动机扔了两枚一角硬币,是为了祈求平安。李某的行为直接导致飞机检修、旅客滞留、航班取消,造成经济损失合计7万余元。同年年9月,深航将李某告上黄陂区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损失7万余元。一审判决全部支持,二审经调解,李某赔偿5万。

 

朝飞机发动机扔硬币,以祈求平安,是种迷信,且有损坏发动机之虞,反而不平安,所以此种陋习,必须破除。对于扔硬币的肇事者,一方面要予以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的扰乱机场公共秩序行为,予以治安拘留或者罚款。另一方面,肇事者须民事赔偿。将硬币扔向发动机,属于侵权行为。如果造成发动机实际损失,侵犯物权,要赔偿实际损失。如果尚未破坏发动机,譬如硬币没有扔进发动机,而是掉在地上,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因为该危险行为导致了飞机安全隐患,飞机不得不停飞检修。该损失应该由侵权人赔偿。

 

本案赔偿的就是造成安全隐患的危险损失。一审判决7万,二审调解5万,只是对损失计算结果的调整,并不影响侵权责任的定性。肇事者的戏谑行为,赔偿巨大,教训不可不深刻。在法律上,也创造了一个新的侵权类型:即虽未损害物权,但是引发安全危险,造成了航空公司的不安,其民事权益受损(可谓侵犯了“航空安全权”),故也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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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6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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