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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该不该要雇主的百万房产?

 

近日,苏州年近八旬的贾老伯以遗赠的形式,将一套价值百万的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贾老伯有一儿一女,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细心照顾着他。目前,老人子女尚不知情。

这个真是现实版的苏大强。远亲不如近邻,子女不如保姆。天长地久,雇主与保姆之间慢慢就形成了感情,或者说亲情。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从一个普通的保姆合同关系,慢慢地形成了一种类似于亲情的一种友谊。从法律上来讲,老人把财产赠送给保姆,这是他的一个真实意思表示,是无可厚非的。子女不应该也无权干涉老人的决定,因为老人是财产的主人,他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子女应该检讨的是为什么平时照顾老人不够,而没有被继承这个财产。

但是从保姆这个行业来说,保姆跟雇主形成的是一个平等的合同关系,保姆照顾服侍雇主,雇主给你相应的对价即工资,那么这个合同关系是一个正常市场行为。如果说,保姆经常能够得到雇主额外的财产,那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也是违反保姆的职业道德的。这种现象会造成以后市场上大量的心机保姆,为了额外的获取的财产,而可能不择手段表现自己,自己反而破坏了保姆市场。所以苏州这种事情,只是一个例外,不能形成一个普遍现象,不能作为一个原则。作为保姆行业,也应该立一个职业道德规矩,就是保姆不该要雇主的额外财产,保姆行业才会得以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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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5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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