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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米公司非洲地区负责人、公司副总裁汪凌鸣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小米公司对汪凌鸣进行辞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员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被行政拘留,公司可否予以解雇?查《劳动法》第25条规定,员工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等一般违法行为,能否解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事实上,员工违法的类型很多,差别也大。有故意违反的,譬如打架斗殴。有过失违反的,譬如交通违法、失火等。被处罚的后果也多种,有的训诫、有的被行政拘留(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拘留)、有的被罚款等。所以,不能因为一般违法被行政拘留,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要区别对待。劳动法实务中,对于故意违法被行政拘留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中可以规定“因故意违法被行政拘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经济补偿”。对于过失违法被行政拘留的,或者故意违法被罚款的,一般不被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可单方解除。

这一块,法律尚无明确规定,而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自行约定也未必妥当,造成争议甚多。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明确规定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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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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