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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石扉客在微博转发了一个喊冤图片。图片中是一对母子,在大街上行走。女的身挂纸板,上书“还我公道”,小男孩手持父亲遗像。无助的眼神,令人潸然。转帖后,石扉客迅速接到电话,被告知,要删掉微博,并说转发已超过500转。微博果然被删。

 

之后,新京报报道:“近日,一张母子街头举牌讨公道的图片在网上热传。据牌子内容显示,其丈夫张关利530日讨要工资时,被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西环派出所拘留,在派出所死亡。今日(628日),西环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张关利在问询过程中,因醉酒失控,在办案场所自己用头撞墙撞门,造成了死亡。”

 

随后五原县公安局通报了该事件:“20195301740分,五原县公安局西环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瑞京摩尔城有闹事者关掉工地电闸,扰乱正常施工。处警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依法将闹事者张某(男,48岁)及工地负责人王某带至派出所。在候问过程中,张某提出要在候问室抽烟的无理要求,在被拒绝后,张某突然用头撞墙,随即倒地昏迷,民警立即拨打120请求急救,后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上报上级部门,纪委监委、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同时通知死者家属并向其播放了全程监控视频。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通报中,没有提到醉酒。而是说,不给抽烟,就突然撞墙,倒地昏迷。这个解释,逻辑与常识,都难以服人。不抽烟,就猛烈撞墙倒地,多大的力啊,犯得着吗?此时,工作人员又在做啥呢,之前又询问了什么呢?之后,抢救了吗?其次,公安是本事件的利害关系人,自己通报自己,程序不当。所以,本案的正确处理程序是,监察委第一时间介入,调取视频,询问相关人员,并安排尸检,检验伤情,让证据说话,实事求是处理死亡事件,给社会一个公正的交代。

 

根据今日财新网的报道,家属应该已经看到相关视频。张关利的亲属认为,警方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张关利在派出所第一次撞墙后,现场警察没有劝阻、施救,反用言语刺激,致使其再次猛烈撞墙导致死亡。——这个死法是蹊跷,看来,撞墙确实是当事人所为,但工作人员没有尽到劝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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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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