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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南方周末的《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北京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包丽与同校政府管理学院大四学生牟林翰相恋后自杀的故事),叹一口气,男的固然可恶,而女的也难以让人同情。两人的对话,有点离谱,甚至变态:什么男的称女的为“妈妈”,女的把男的微信备注为“主人”,不可思议不可理喻。包丽母亲说女儿是被牟林翰逼死的。包丽自杀前,牟林翰向包丽提出过拍裸照、先怀孕再流产留下病历单、做绝育手术等要求。牟林翰嫌弃包丽有过恋爱经历,不是处女,但又不想分手,却以此折磨包丽。针对上述指控,牟林翰回应称,女友包丽自杀后,他接受过警方的问询目前警方已经结案。他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对包丽精神控制。

 

按,对这两个学生干部之间的感情故事,不感兴趣。所关心的是,女方自杀,男方有无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须构成三个要件:有过错,有损失,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具体到本案就是男方对女方有无过错?女方已去世,损失已发生。该过错对于自杀有无因果关系?显然,女方殉情,主要是女方自身原因,想不开,而男方的过错,主要要看恋爱过程中,是否有违法或违背善良风俗的行为加害于女方。

 

从报道来看,男方的有些行为是出格,是违背善良风俗的。

譬如:其一,201925日,农历正月初一,牟林翰向包丽提出了更致命的要求:回北京后给其拍一组裸照就把这个当作惩罚吧。他明确说,拍完之后他会存起来,“但是要是你跑掉,我就把它们都放在网上”,而且“不会用自己的朋友圈”,因为“网上有很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的人”。包丽开始没有同意,但在牟林翰承诺将来会娶自己后,她说好——以拍裸照要挟也。

 

其二,据聊天记录,有一次,包丽似按牟林翰要求自扇了耳光,之后,牟在微信中却斥责其“是一个骗子”,理由是“上次我让你扇自己,你装了半天,说自己不会扇,那你今天怎么突然会了呢?”“你为我怀一个孩子,然后把他打掉,我留下病历单。那你去做绝育手术,然后把病历单留给我,这样呢?”之后又嘱咐包丽不能把切除的输卵管扔掉,“和医生说留下,带回来给我,我想留下它。”——这个要求自扇耳光,以及做绝育手术,都已经侵犯女方的身体权与人格尊严。

 

其三,“微信聊天记录及相关证据显示,109日那次并非是包丽第一次轻生。早在6月中旬,她就曾有过一次割腕的经历。牟林翰与包丽在微信中发生了一次激烈争吵,两人谈到了分手。牟林翰甚至主动说努力忘掉彼此。然而接下来,他开始大骂包丽,并提到了“死”——“到今天了,到最后了,你为什么就是不肯让我一句?对你来说逼死我就那么必要么?” “……你之前不是还答应我你离开我就去死么?你去么?嗯?”——曾经因之自杀未果,本次的自杀亦是上次的延续,与男方的过错有因果关系。

 

结论:谈恋爱,要互相尊重,不可以发生违法或违背善良风俗侵犯对方的行为,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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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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