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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一段视频:钟南山院士谈健康“我从小喝牛奶,现在每天都要喝两瓶,活的那么长,有时候吃的少,但是牛奶还是一直在喝,因为它的营养很全面。。。信得过伊利,就是因为高质量”。据悉,这段视频是在钟南山与伊利集团座谈时的讲话。当时,伊利集团刚向其团队捐赠500万用于健康领域科研攻关。应该说,钟南山对于捐赠表示感谢,并美言伊利产品,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即兴讲话,亦非代言广告。

 

但是,有媒体把该段谈话,单独剪下,编辑貌似为新闻采访,发布在网上,则误导大众矣。这种通过剪辑的方式,巧妙地把钟南山的讲话打扮成新闻报道,则疑似成为一种变相的广告了。查《广告法》第十四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媒体不得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变相传播广告,否则要被行政处罚。所以,该事件中,发布该段讲话的媒体是有问题的,是在打法律擦边球。钟南山本人没有违反《广告法》,属于被动卷入舆论漩涡。当然,钟南山应该知道他的讲话是可能会被企业拿去做宣传的,但以疑似新闻报道的方式传播,则恐出乎其意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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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6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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