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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山西朔州第六小学毕业典礼上,数学老师因不满学生只给班主任送花,对全班发飙吐口水,辱骂,另外一个老师劝也劝不住她。视频传到网上,一片哗然。两天后,朔州市朔城区教育局公布:给予数学教师王某某留党察看二年、撤销教师资格、降低岗位等级(薪级工资由25级降至1级)、调离教育系统;给予朔城区第六小学领导班子成员(1名校长、3名副校长)免职处理;给予朔城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朔城区教育局局长诫勉谈话。

观看这个视频。这位数学教师确实修养不够,仅仅因为没有收到花,感觉自己不被尊重,就雷霆大怒,还如小孩吐口水,缺乏师德。该视频传到网上后,更是被放大了,各路网民义愤填膺,于是教师与学校、教育系统都被重罚。冷静下来,回头想想,这样处理理性吗?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这老师品行是有问题,但教师资格来之不易。所以最好再查查其平时情况,如果确实平时不注意小节,不尊重学生的,则撤销资格无可非议,如果平时表现尚好,此次是一时冲动,则可以考虑处罚的适度。

另外,把校长与三个副校长一并免职,则有株连之嫌(一件事情,就免去全部领导)。对于分管教师思想教育的副校长,有失职行为。其他副校长,应该关系不大的。校长是总管,要承担概况责任,可以处罚,但未必是撤职。这样说,并非是为校长们减轻责任辩护,而是说处罚要符合比例原则,才会获得最大效果。如果处罚过于严厉,则会过犹不及,产生其他副作用的。教师队伍地位并不高,要处罚一下他们很容易。假如是一个官员犯错,辱骂老百姓,会株连处罚这么多吗?不会的。所以,这次处理,有点过于迎合民意,不合比例原则了。

这次事件,对于所有的教师都是警醒,要尊重学生、爱护学生,谨言慎行,勿以恶小而为之,尤其是网络时代,录音视频很方便,教师的言行是随时被社会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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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5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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