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背景】对话中的检察官与律师是同一个法学院的校友,但之前并不认识。在一起刑事案件中,一方是辩护人,一方是承办检察官。双方见面过两次。有点意思,故记之。

第一次会谈,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本案侦查阶段的起诉意见书中,有一节指控不成立。
检察官:你仔细说下。
律师:该节指控与事实不符,我有无罪证据(递材料给检察官)。
检察官:知道了(收下材料),会调查核实。除此之外,还有辩护意见吗?
律师:暂时没有。
检察官:确定没有吗?有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案件的辩护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保留其他辩护意见到审判时才提出,这对当事人是不利的。
律师:那是担心现在提了全部意见后,你们会去查证补实,反而加重对当事人的指控。
检察官:你们留后手,我们也会同等对待的。

律师:你们检察官权力太大了。
检察官:哪里权大。以前检察院左手反贪、右手公诉,现在反贪职权移交监察委了,左臂右膀失了一半。
律师:所以,现在搞“捕诉合一”、“认罪认罚”改革,扩大检察官的权力?
检察官:“捕诉合一”的长处是办案效率高。批准逮捕的与提起公诉的是同一个检察官,熟悉案情。短处是,捕了就会起诉,似乎有罪推定,不免会牺牲点公正。这里应有一个平衡点,有个性价比。
律师:检察院的“认罪认罚”制度太牛了,不仅定罪,还给出具体的量刑年数。如果法院不照办,还提起抗诉,简直是在包办案件,架空审判。有的法官也不爽,说你们检察院一家处理算了,何须法院来背书。
检察官:个人觉得,检察官指控犯罪,给出量刑建议,天经地义。但具体刑期,法院可以改动,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现在改革,考核量刑建议的采用率,有地方80%的以上的量刑是根据检察官来的,过火了。
律师:检察院的改革,失之桑榆、得之东隅,反贪权力没有了,就抓公诉权了。
检察官:司法改革涉及上层设计(包括政绩),管不了,基层检察官只是希望自己办的案,经受得起考验。改革的目的,应是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而不必顾虑部门利益。

第二次会谈,案子在提起公诉(法院审判)阶段。
检察官:本案准备开观摩庭,到时本地区的国企都会派人旁听,故沟通一下。上次你提交的证据,已经核实,部分意见我们也接受了。现在你可谈下辩护方案?
律师:谢谢对证据的核实。辩护意见,开庭就知道了。
检察官:还保密?我们检察官的意见都已在起诉状上,堂堂正正。律师还在保密辩护意见,不公平。
律师:情况不一样的。你们检察官有强大的国家资源,是阵地战。律师是个体户,不能硬碰硬,是游击战,这是公平。

检察官:你们律师欣赏怎样的检察官?讨厌怎样的检察官?
律师:首先是公正的检察官,代表国家起诉,不枉不纵,不冤枉被告人。其次,厚道的检察官,不因为当事人不认罪或律师提出反对意见,就报复当事人或其家属。再次是办案灵活的检察官,检察官办案会受到案外因素(权力)影响,要会化解,而不是照本宣科地执行。最不喜欢,为向领导邀功求赏,不顾事实办案的检察官了。

检察官:我们检察官眼中的好律师,首先是诚实,忠诚于事实与法律,不做伪证或者故意误导案件。其次,抓得住主要矛盾。一个案件的主要矛盾不过三五点,而案件细节瑕疵很多。不要抓住瑕疵不放,而忽略主要矛盾,那是无益的。再次,辩护策略要得当。不能硬辩,要考虑现实接受度。辩的不好,不但复杂了案件,还会起反作用。我们检察官最讨厌的,就是为反对而反对的律师,尤其是跟着被告人走,到处找案件毛病却不得要领的律师。那样只会是白费功夫。
律师:关于辩护策略,就是律师的水平了,就如三国军师,各为其主。出谋划策,是否成功,除了策略本身之外,还有多种因素,譬如司法形势,对手检察官的水准,法官是否明断等。临场机变,在于一心。

检察官:现在律师市场放开了,收费可以吧?不像我们,多办案件多出错,工资不变。
律师:辩护律师都快失业了。
检察官:刑事案件这么多,怎会失业?
律师:主要是司法部搞的刑事辩护全覆盖,摧毁了市场。被告人都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这样一来,80%的当事人不请律师了。因为请律师要付费,且认为律师辩护作用本来不大,不如找关系。于是很多辩护律师接不到刑案,改为民商事律师了。少数律师接到的也是疑难案件。
检察官:以我之见,律师办刑案不难,抓住几个辩护点就是。
律师:所言极是。刑法与刑诉法还不完善。找个辩点,有话可说。现在最麻烦的是会见。自从刑事辩护全覆盖后,去看守所会见的法援律师大增。平常会见,都要排队。会见时还被限制时间。今年疫情,很多看守所还增加会见条件,譬如要求核酸检测证明等,会见成为第一难事了。
检察官:疫情大家都受影响。检察院现在对律师意见很重视,会见次数也明显增加。譬如批捕前,律师提出不予逮捕意见的,检察官一般都要去看守所讯问嫌犯,核实情况。同时遵循“疑点利益归被告”原则,存疑的也尽量不捕(领导关注的案子除外,没办法)。
检察官:我见过的社会律师(当事人付钱请的)与值班律师(免费法律援助的),感觉有点区别,前者卖力点,后者没啥压力,但也有认真负责的。
律师:目前值班律师最大的问题是,过于屈从,动不动就鼓动当事人认罪认罚,有如第二公诉人。
检察官:检察官当然喜欢配合办案的值班律师,但是内心还是尊重坚持原则的律师的。对于有疑问的案件,律师要经过精密的专业评估后才决定是否认罪。
律师:大多数检察官倾向认罪认罚的,因为工作量少了。
检察官:说到工作,最后问一句,有没有新证据,我们就不要搞当庭袭击了。
律师:你们没有新证据,我们肯定没有。

现实中,检察官与律师始终在斗争斗勇。本案开庭时,因有领导以及各界代表旁听,检察官在开场白中,对被告进行了道德指控(起诉状外的内容),以突出检察院的正面形象,也给了辩方一个下马威。律师马上反击,询问被告人第一次会见律师穿啥的(这个问题让全场莫名其妙,包括法官)?被告人愤怒回答,因被辗转关押到异地,会见时的短裤与拖鞋都是借来的。律师反问检察官,是这样办案的吗?全场哗然。法官制止说发问与本案无关。律师大声称“相关,关押折磨涉及到口供的真实性”。就这样第一个回合的较量平手。

第二个回合是质证,检察官一组组出示证据,以提高效率。律师对没有异议的证据,即时通过,但是对有异议的一个证据,每次都反复从不同角度提出质疑。检察官不断解释,法官说听明白了,律师还是坚持。旁听的见律师说的通透,心中也存疑。不得已,法官把检察官与律师都叫到审判席下,商量稍后再详细辩论该证据。第三个回合是法庭辩论,检察官义正词严指控犯罪,全场都被他的演讲吸引。轮到律师,忽然引用一个唐律疏议的法律观点,说检察官的指控,与自古及今的法理(社会常识)不同。大家对古代法律不熟悉,一片沉默。检察官一时语塞,律师乘机说其中法理。旁听的见审判一波三折,犹如看电视剧,竟然津津有味。

开庭后,检察官与律师握手告别,互相致意,都说案子就让法官去判吧。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4695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