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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游新闻报道:4月27日,一微信群中流传消息称,当日凌晨3点,上海女游客黄某在贵州织金县某农家乐住宿时,遭当地村民赵某入室强奸,“警方不予立案”,同时还要收13.5万元的鉴定费。受害人家属对记者表示“农家乐不像酒店,没有任何安保措施,也没有专职保安,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进进出出,就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当晚黄某一个人住一个房间,因为她有睡眠障碍,睡觉时会服用安眠药,所以不容易被惊醒,现在我们也不清楚犯罪嫌疑人是用什么方式把门打开的”。事后,织金警方表示,派出所已经对此案立案调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不存在网传的需要缴纳13.5万元鉴定费才能立案的情况。

农家乐是已开展多年的旅游餐饮、民宿活动,接近自然与当地生活,性价比高,很有市场,但与商业化的宾馆相比,其缺点也显而易见的,即缺乏标准化管理,譬如缺乏安保措施、食品与住宿等条件指标等。本案是敲了一个警钟。的确,外地游客住在人生地不熟的偏僻地方被性侵,很难保护自己。去报警,当地也未必能应急。幸好,本案家属成功投诉于媒体,终于立案(对于侦查过程仍然忧心忡忡)。如果媒体没有报道,被害人的境遇更是堪忧。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该怎么办?也只能自己先保存证据了,固定最关键的物证。就如本案家属说“小姑娘在反抗时有咬伤犯罪嫌疑人,她自己身上也有多处的淤青,但鉴定时警察没看,也没有让医生去看”,家属可自拍录制伤痕视频。如果警方怠于立案或鉴定,可以投诉。投诉无果的,一方面保存微量证据,一方面可考虑自行鉴定。换言之,被害人只能先自保。其次,向上级反映情况。再次,付诸于媒体,通过自媒体或找官媒,请求介入报,以推动案件的侦查。

对于民宿的安全管理,国家应该立一个基本的规范,譬如要求民宿到公安部门备案,或能与公安机关有热线联系窗口(违者则予以处罚)。简单地说,民宿应该与宾馆有类似的安全保障机制,出了事能找到警方,在出现刑事案件或意外时得到有效的社会援助。而当地警方也应该把农家乐的安全,作为一个重要的营商环境来建设,让游客安心住宿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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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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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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