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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任意执法,时有发生,应予纠正。任意执法,是指执法者违反行政程序,根据个人好恶,随意行使权力,背离了行政处罚法的管理宗旨,也侵害了相对人的权益。

最新的一例是,11月11日,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一家奶茶店因没先说“进店扫码”被勒令关闭。视频显示,一名身着蓝色外套的男子进入奶茶店,店员说“欢迎光临”。该男子在点餐台前问“多少钱”,店员说“请扫一下码”。该男子称“说晚了,我是市场监管局的。”随后,又有两名男子进入奶茶店,表示“防疫执行不彻底,不扫码不验码”,拿出封条勒令奶茶店关门。

这个“执法”就很随意、很任性,既没有遵循行政程序,也没有考虑到相对人的生计。在法律上,首先,店员已经及时要求顾客扫码,没有违法,不该处罚。要求店员第一句必须说“扫码”,不合常识,是吹毛求疵。店员只要在合理时间内提醒顾客就行。其次,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要遵守程序。其第42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第52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这些,执法人员都没有做到,就口头勒令关店,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行政管理不应该偏离法治。执法人员须要自律,也要他律。为了防止任意执法,应该鼓励舆论监督,并对滥用职权者予以惩罚。这次事件发生后,当地通报了处理结果,其中1人被政务记过并调离执法队伍,2人被批评教育,主管副局长被诫勉谈话,市场监督管理局被通报批评。疫情期间,大家都不容易,店铺是老百姓的谋生之地,无事不要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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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5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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