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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因非法集资,被判死刑,律师界、经济学家等大声疾呼“经济犯罪,罪不至死”,民意汹涌之下,最高法院发回浙江高院重审,最后判吴英死缓,于是大家松了一口气。可是事后,吴英认为,能够发回重审,和自己争取的关联很大,“律师真的没什么用,请哪个都一样”。这话说的人寒心,但也不必为此伤心。因为:其一、吴英是在监狱里说这个话,她已被关了几年了,与外界几乎隔绝,她的想法基本就是管教干警的想法,而体制内的一直在分化、离间律师,无论律师怎么做,都是不会被认同的。其二、当前环境下,律师的作用的确是有限的。在吴英案中,律师的作用表现在,在法律上为吴英做了罪轻辩护,另一方面揭露事实,引起舆论的重视。但因中国司法不独立,权力大于法律,法律无力,律师再有理,作用都是有限的,最终决定案件的还是权力,而不是法律。所以说,中国只是一个有法律的社会,远非法治社会,吴英虚化律师,固然偏颇,但也可以解读出中国法律的工具性,而不是公器。是故,吴英其论不足怪,律师要清醒认识到,法治之路漫漫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须知,从民国到现在,从国外到国内,从台湾、香港到大陆,律师作为民间力量,都是在困厄中抗辩公权,维护民权中成长的。所以,不必吴英报恩,为法治呼吁,是律师推动社会应该做的,也不必担心被误会,历史会证明法治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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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7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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