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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一个残疾人,在首都机场航站楼炸了自己(人没死,手炸断),以引起社会关注。这个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爆炸罪。同时,社会亦有罪。因为冀中星是被打成残疾,无处说理,而走上极端的。假如有公正的司法,或舆论的监督,或社会的救济,那走上绝路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社会,是大家的社会,都要反省,如何让实现公平正义,也是为了避开这种无妄之灾。从媒体报道来看,引起冀中星爆炸的原因是,他被东莞的治安员殴打致残,而后两级法院判决其败诉。可见不正义是一系列的,导致了法律的失效,因此种下因果。作为一个草民,冀中星无力挑战强权,而采取了这种可能严重伤害无辜的懦夫行为,既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文化悲剧。这个爆炸声,是底层草民的呐喊,而代价是面临刑事指控。目前的社会现实是,如果草民不采取出格行为,问题往往得不到重视解决,于是“民不畏死,奈何死惧之”的事件屡屡发生。是故,要反思社会的管理系统,尤其司法的独立和公正,法律制约权力,保护弱者,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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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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