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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葛兰素史克、优时比等多家外资药业巨头,涉及经济犯罪被查。整个行业沦陷,国企药业也好不到哪里去,可见市场之畸形。这些犯罪,抬高了药价,让最终的消费者即患者,来为违法者的“外快”买单。

 

葛兰素史克在伦敦声明称:“一些熟悉公司运作体系的高管可能通过逃避公司流程和监管进行了不当操作,触犯中国法律”。这个声明不厚道,高管犯罪,难道你总部一点不知情?知而默许,可能性更大。即使不知情,也是管理失职,该向社会道歉,而不是祭出高管,推卸责任,俨然清白模样。

 

观察外企的犯罪方式,譬如当年西门子案、现在的葛兰素史克案,手法通常是通过第三方、第四方作为中介来实施商业贿赂。其实,这样做是掩盖不住违法事实的,而且知情者众,更容易被查。要不被查,只能不去做,而企业内部也要进行正确的法律管控。

 

前段时间,有一个外企的法务联系我,说要找个专门做刑事辩护的法律顾问。我说,这很有必要。一般的企业法务,主要是做商事法律、劳动法律业务,对外审查合同,对内单位管理。刑事风险控制的不多,也许违法犯罪这类事情,不会让法务知道,也许还没意识到中国市场经济中有这么多的罪名在等企业入网。实际上,刑事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救济的重要性,一点也不逊于民商事法务。

 

对外企而言,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逃税、虚开增值税发票、走私,这类罪行最容易发生。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产品,依法打击竞争对手,还要熟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商标、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法律。以及在业务经营时,要防止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资金、非法经营等。总而言之,中国刑法关于市场经济的罪名很多,企业须得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而要控制刑事风险,则让有实战经验的刑事辩护来实现最佳。不过,也让人担心,企业找专业的辩护律师,会不会是为设计更隐蔽的规避法律行为呢?中国的市场经济并不完整、健康,产品并不全是以技术、质量取胜,而以垄断企业的占领市场为最大的赚钱方式,于是乎会诱发犯罪,这是人治社会在经济领域的表现。

 

天下熙熙皆为利往,外企在本国大都守法,而在中国则被同化,南橘北枳,不能不深思社会环境对企业行为的影响。中国市场的法治,遵守契约精神,尚需时日,每个企业在赚钱的同时,都首先要保护好自己。不去触犯刑律,是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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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5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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