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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闻,安庆官员推行火葬,强制收缴棺木,老人心灵倍受打击。为求土葬,甚至自杀。呜呼,政策太猛,官员如石壕吏,逼人而死。固然,火葬是大势所趋的,但土葬习来已久,当慢慢疏导之,岂可简单执法!且土葬如适当改造,也是可以存在的。

 

自古以来,死者多矣,但从未闻死人与活人争地,何故?因为古代的殡葬,是自然葬。挖土、埋入棺材、砌上石头封之,周围种树。过数十年,棺材与遗体同化为土,土地可重用。而今之土葬、火葬则不然,以钢筋水泥为永久之建筑,从而占地。是故改革殡葬,不得使用钢筋水泥造永久建筑,而只能以土石木为之,则土葬亦是可行也。

 

传统文化,一直土葬。唐律疏议乃至台湾刑法,都规定破坏坟墓为犯罪。这是因为国人大多信儒,祖宗崇拜,于是天子有祭礼,民间有清明。关于葬礼,延陵季子说“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陶渊明挽歌“死去何足道,托体同山阿”汉文帝遗诏“朕闻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奚可甚哀。当今之时,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李世民《薄葬诏》:“朕闻死者终也。欲物之反于真也;葬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上古垂风,未闻于封树;后圣贻则,始备于棺椁。”

 

可见,从古至今,帝王百姓都是薄葬土葬。到了现在,人多地少,土葬又永久性建筑,于是改革为占地少的火葬,但其实火葬后,若坟墓是永久性建筑,也是占地的。是故移风易俗,首先要破除的是永久性坟墓,而对于自然土葬,则可以限定面积、材料如古制,继续存在一段时间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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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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