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枣庄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民警在日常网上巡查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聊天内容,通过这奇怪的聊天内容,枣庄公安成功破获一特大网络卖淫案,涉及“海天盛筵”外围女孙静雅。从报道配图来看,此聊天记录,应是在一个通讯软件上进行。
警方通过网上发现线索而破案,是好事,但是“巡查聊天内容”则大有疑问,因为网上的QQ或微信聊天,是私密的,是受宪法保护的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怎可随便巡查呢?就如巡警,可以在大街上巡逻,但岂可巡逻到居民家中呢?故以此破案,不可取。虽然侦破了一个案件,但是让所有的公民心寒,因为他们聊天的任何一句话都可能监控,通信秘密与隐私不复存在。如果可以选择,宁愿选择不破案,也要保护通信秘密吧。警方破案,一定合法取证,不能不择手段,以违法的方式去破案,是得不偿失。《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也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故本案对于监控聊天所取得证据,也要合理解释。一般情况,只有在非常现实、紧迫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才可以收集此类证据,日常监控取证是不允许的,所取得的证也据是“毒树之果”,应该作为非法证据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