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传播一段视频:江苏如皋一村干部在饭局上脱女人衣服、游走抚摸,颇为不堪。而视频竟然是饭局其他人帮助下拍摄的。这个调戏行为,即使女方情愿,但发生在公共场合,摆拍,以供人观览,是公然猥亵行为,应当被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在法律上,猥亵包括违反他人意志的强制猥亵,也包括不违反他人意志的顺从猥亵,还包括乘机猥亵、利用权势猥亵等,都是妨害风化,侵犯性自主的违法行为。法律予以制裁,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善良风俗。
其次,上传该视频到网络行为,也涉嫌违法。两层意思:其一、当事人固然妨害风化,应受到法律惩罚,但隐私权还是有的。发到网上,扩大传播,会伤害当事人。换言之,坏人也有权利。一般而言,只有为了公共利益才可以传播私人视频,譬如性行贿官员,以换取权力交换等,其他的私生活不宜传播。其二、所传播的是不雅视频,反而是负面影响更大,有社会危害性。如果迫不得已传播,也要马赛克处理,以适度正面传播。现在网络已是监督公权力的利器,要使用好监督权,不滥用,不要在监督过程中自己也违法,以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