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同性恋结婚合法。其判词,引用孔子的话“Confucius taught that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孔子教导说,婚姻是政体的根基)。孔子是中国圣贤,传闻很多,比较可信著作是《论语》,其他如《孔子家语》《易序》等真伪都有争议。
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是“礼”与“仁”。但《论语》没有具体阐述夫妻之礼。夫妻之礼与为政的关系,是汉代《礼记》提及的。《礼记·哀公问》:孔子对曰:「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所以治爱人,礼为大;所以治礼,敬为大;敬之至矣,大昏为大。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爱与敬,其政之本与」,「内以治宗庙之礼,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礼,足以立上下之敬。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与!」—从以上可知,孔子思想是,为政先礼,礼是政之本,大婚用大礼,爱与敬即政之本。但这不能推出“婚姻是政体的根基”,只能说“要重视礼,尤其婚礼”,逻辑是不同的。
事实上,继承孔子思想的孟子、贾谊儒家思想,是以民为本,如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贾谊“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换言之,儒家思想,从以礼为本,到以民为本,都没有过多研究、看重夫妻之礼的社会作用。
对夫妻之礼,看的重的,是司马迁《史记 外戚世家》:“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人能弘道,无如命何。甚哉,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下乎!即欢合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矣,或不能要终:岂非命也哉?孔子罕称命,盖难言之也。非通幽明,恶能识乎性命哉?”指出夫妻之礼是最基本的人道,此与美国最高法院的引用之意更接近。
所以美国法官的引用的孔子语,是美国人对孔子的理解,而非孔子本意,或者非中国人所理解的孔子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