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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倪萍主持的《等着我》节目,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母女去赶集,吃面条时被下药,然后被拐卖。母亲多次出逃,未成。有一次晚上,母女出逃中,把女儿弄丢了,直到节目播出才母女相见,此时女儿都结婚了。节目很感人,但也很沉重。打拐这么多年了,人贩子还是猖獗,为何?法律太轻也,太不严肃也。根据刑法第240条之规定,麻醉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处死刑,其追诉时效是20年。那么本案,如果拐卖没有超过20年,公安应该立即立案侦查,如果已经超过20年,经过最高检察院核准,也可以追诉,而当初已经报案或立案,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另外,刑法对买方的处罚也太轻,刑法第241条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为啥处罚这么轻呢,而不能买卖同罪呢?该节目中,也有警察作为嘉宾,不知道注意刑事问题了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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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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