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几起使用盗版纠纷。大都是国外软件公司,发律师函或起诉国内使用盗版软件的公司。我也代表过软件公司主张权利,首先是调查嫌疑客户的资料,然后去实地侦查,再是申请证据保全,最后起诉企业软件著作权侵权,企业或多或少要赔偿。这种案件,对于原告来说,调查侵权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查员帮助进行,而关键的证据保全,则要看法院的力度了。作为被告来说,使用盗版软件确实是隐患呢,万一被逮住,不但赔钱还赔名声,所以要克制,要买正版软件。目前的情况是,正版软件太贵,且国内外的价差也大。我案件中碰到的澳大利亚某软件,在澳大利亚卖4.5万一套,而国内要卖9万一套。我自己使用的office365家庭版软件,每年费用是500左右,也觉得贵。所以软件的盗版与反盗版始终在博弈中,除非软件降到合理的价格,否则高价之下必然有盗版。作为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一旦成为被告,则也要认真应诉,以降低赔偿额,譬如从软件的来源、使用的频率、与公司产品相关性等客观论述,还可以反守为攻要原告举证其是版权人,如果原告没有软件登记,或登记的软件与盗版软件版本不一致,也还是啰嗦的。司法实务中,盗版软件赔偿一般是法定赔偿的五十万以下,个别的也可以超过五十万。这个要根据个案来区别对待。另外,软件公司主要业务是销售软件,打击盗版是其手段之一,所以诉讼中双方和解的几率还是挺高的。这个需要双方律师对案件进行准确的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