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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枪击事件发生后,两位律师去庆安拘留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结果律师自己被以“寻衅滋事”治安拘留,而且不告知律师家属被关押的拘留所。于是第二批律师五人出发,要求会见被拘留的律师,结果也失去联系,疑被有关部门控制。庆安如法外之地。而律师还是前仆后继去会见。正如墨西哥谚语:“他们试图把我们都埋了,但不知道我们其实是种子。”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竟然被拘留 ,就如正在做手术的医生被劫持,已经稀奇,而不告诉所关押的拘留所,更已经是违法。拘留是否合法,暂且不论,而程序违法,已经昭然。现在,第三批、第四批律师又出发去庆安寻找同行了。就如《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的记载: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古代有良史,为了事实,而以生命为代价,当代有律师,为了法律,而不惜以自由为代价。壮哉,护法的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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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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