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的周律师找我,说安徽有个业务,能否介绍一位靠谱律师?我惦估了一下,找了阜阳籍的孙律师,孙律师找了其当地同学律师,救场完成。每年都做这样的推荐事。推荐,也是谨慎的,因为推荐人要珍惜羽毛,万一被推荐者不靠谱,是有对伯仁的内疚的。我推荐的标准主要两条,第一是敬业,因为普通法律业务,主要是认真与责任感,水平与名气倒是其次,第二是费用,既要符合市场行情,又因是熟人介绍,一般略有优惠。除推荐外,律师之间联系最多的就是请教了,盖术业有专攻也。当事人来咨询的案件五花八门,律师做不到全能的,譬如行政诉讼的,我会请教梅春来、徐利平律师,公司法业务会请教大成的邱律师等,他们的回答更专业,只是不太好意思老是麻烦他们。即使是我常做的刑事辩护、海事案件、知识产权业务,其中一些细节或者吃不准的意见,我也会问问同行譬如段万金律师,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兼听则明。现在有了微信群,交流方便,但“知之为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还是很有必要。彻底弄清业务,不仅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再说说名律师、大律师,网上看去一大片,现实中也一样。常人眼中的名律师,无非是大所的赚大钱的律师。的确,他们有过人之处,或者有雄厚的社会资源,或者长袖善舞善于管理,或者有一技之长。但在我看来,只是律商而已,与其他企业家没有两样。心目中的大律师是有社会影响力,对法治有贡献者,譬如通过案例,发展了一个规则或者补充了一个制度漏洞,就如耶林的原创缔约过失。古人有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立德是圣人所做的事,立功人人可以立,立言学有余力也都可以去做,总之衡量的标准是,对社会奉献多少价值,而不是占有多少财富与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