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第三中级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从2015年1月1日起受理案件。本想去现场凑个热闹。但,是在宾馆揭牌,然后挂到在张江的法院去的。上海市三中院、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中院合署办公,院长是同一人。即“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主打“行政诉讼,知识产权诉讼,涉铁路诉讼”的特色法院。
其管辖范围是:(1)行政案件:以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市级行政机关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的二审行政案件(不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刑、民事案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以及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和原由铁路中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3)知识产权案件。其实就是知识产权中院,管辖500万以上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以及二审知识产权上诉案件。一审的知识产权案件,还在基层法院不变。
同日成立的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管辖: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民航、水运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刑事案件,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以后走私案件,要去三中院开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