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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1世纪传媒总裁沈灏,上央视认错,语气缓慢,思维停顿,自承责任。统计表明,今年几乎是电视审判年,如薛蛮子、郭美美、房祖名、柯震东、王欣等都上了央视认罪、认错,央视大出风头,而司法已入误区,未审先判,有悖无罪推定原则,且违背侦查不公开原则。这些认罪,无论是身不由己,还是诚心忏悔,都是利用舆论,妨害司法公正,不可取。长久以往,媒体一锤定音,司法背书,法治亡矣。

 

而沈灏不同于他人,在于其是资深媒体人,完全知道上电视万劫不复之后果,但还上了,是压力太大迫使之,还借机揽下责任以示有担当,有待日后揭开,但无论如何,司法观感不好。有罪无罪,有证据与法律来认定,程序正当是必须遵循的。另一方面,那些做认罪节目的媒体人,有没有想过,正在伤害同行的媒体人,且将来自己也会落于此下场呢?而在没有沉默权的保障,没有律师陪同下的电视认罪,其供述的真实性又是几许?

 

无论是谁,违法必究,无论是谁,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唯有如此,法律才能保护无辜者不受害,才能制止公权力的滥用。电视认罪,违背正当程序,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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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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