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记者消息,央视财经频道副总监李勇、知名主持人芮成钢和一名制片人,昨天下午被检方带走。之前,央视二套总监郭振玺突遭吉林省检察院抓捕。“带走”两字,并非法律术语,可能是作为证人的“协助调查”,也可能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譬如传唤或刑事拘留等。以司法惯例而言,证人作证,可以在证人单位进行,而不必到检察院或者指定地点,所以芮成钢被检察院带走,凶多吉少,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能性大。换言之,芮成钢很可能因为涉嫌犯罪,被检察院立案侦查了。此时,芮成钢需要一个辩护律师来为其发声,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只要嫌犯被采取强制措施,就可以聘请律师。事实上,当事人也完全可以提前聘请律师,以备万一。术业有专攻,涉及到法律问题,还是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的,不知道芮成钢是否有此法律意识?
芮成钢出事后,各方反应热烈,有惋惜的,有痛快的。但无论何种立场,在法律上,对芮成钢还是要如普通人一样平等对待,不能因为是名人就放开一马,也不能因为是名人就严苛对待。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在有罪判决生效前是推定无罪的。本案有意思的是,央视会如何对待自己员工出事呢?会上自家电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