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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律师》看的陆陆续续。虽然不太真实,但是场景熟悉(譬如,法院是上海第一中院,看守所是上海第一看守所),加上朱丹悟性高,用主持人的口才去演律师的发问,所以还是饶有兴趣地看下去。今晚说的是是,朱律师不愿意被前夫提携,而离开新四城律师事务所,加盟苏东、辛比利创办的专注离婚的“离不离律师事务所”。这个选择,肯定吃亏的,因为小所难以接到大案子,大案子还是找大所的多,盖当事人求其名而不求实也。

 

尽管是同一个律师,但因所不同,接案能力是不同的。这个道理,就如闹市区的大店,与路边的小摊,卖的同一个东西,但是价格不一样。不过,有特色的小所,容易生存,而且接的都是同类案子,能在业务上加深,对案子的细节也能把握,所以也是对得起当事人的。大所者,是因为有大律师也,如果小所来几个大律师,如朱言、苏东在,也会很快发展为大所的。

 

律师的专业选择,相当重要。譬如目前互联网律师就很热门,而客户是互联网公司,本身都是自媒体,很容易传播律师的名声。再如,建筑行业标的大,律师收入也会高些,而刑事辩护,很传统,要打硬仗,律师费也因委托人个人财力所限,不会怎么高。

 

一旦律师在某个专业领域有造诣,市场会变得主动,会有慕名而来的客户。所以,律师还是要争取成为专家,专家比通才虽然低了一点,但是实惠。只是律师因为市场限制,接不到合适的案子,而无法把自己锻炼成为专家。成为专家,既要主观努力,还要客观机会。

 

《金牌律师》中,最不专业的剧情是,把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譬如原告、被告,当作证人,单独坐一桌,来接受询问。这个显然纯粹是拍电视展开情节的需要了,与实际庭审是不符的(实际庭审中,当事人是与律师坐一起的)。又,电视中,律师是主角,法官是配角,固然突出律师,但是若当事人庭审后,发现与电视剧严重不符,恐怕也要抱怨律师费物非所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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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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