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潘石屹与机场女工作人员的冲突视频。视频显示,潘石屹向女工作人员要了一块工作牌,放在手上揣摩,尔后女工作人员来要回工作牌,双方以手争夺该牌子。潘石屹用力把牌子拉向自己这边,拉了两下,第二下牌子拉扯中碰到女工作人员嘴角,造成伤害。这个事件中,潘石屹缺乏风度,应该向女方工作人员抱歉,而且应赔偿医疗费。
在法律上,潘石屹的行为,有过失伤害与间接故意伤害的争议,但一般认定是过失。即潘石屹的用力扯拉工作牌,其占有工作牌是有意的,以牌触人是无意的。或有人认为,潘用力扯牌,带有情绪发泄,对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伤害是放任的,因此是间接故意。其实,故意与过失的本质区别是,是否事先料得到伤害?以常理论,抢夺一块工作牌,一般不会造成人身伤害,是故以过时论为妥。而如果抢夺的是兵器,则应料到兵器会伤人,应以故意论。唐律疏议规定“相争为斗,相击为殴”,本事件中,相争工作牌为斗,但未相击为殴,故亦不属于斗殴。
潘石屹够不上治安处罚,但是伤害他人身体,属于民事侵权,应该赔偿损失,被害人有过错的,减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