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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问我,苏宁免费贴膜,抢了很多贴膜者的生意,属于不正当竞争吗?思考老半天,觉得这个行为还真难定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那么苏宁的竞争对手是谁?就整体业务来看,苏宁的直接竞争对手该是国美之类的大卖场,就个别业务来说,苏宁的竞争者是各类贴膜小作坊。贴膜,并非是苏宁的主打业务,而是试图通过免费贴膜,吸引人气,从而带动其他商品的销售。所以,苏宁并没直接排挤其竞争对手,但确实间接影响了贴膜者的生意,此时可否定不正当竞争?这个事件似乎可如邓析操两可之说,建议打一个官司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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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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