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推出“法官的时间去哪里了”的活动,记录了泰安市徂徕法庭钱法官一天的工作,很充实。最大的印象是,她到田头,丈量土地,以调解土地纠纷。调查研究,是一种优良作风。可是,从另一角度看则亦可见:其一、社会进步不大,农民还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大抵还是停留在朴实的乡村道德观上。其二、没有律师的介入,法官事必躬亲。其三、展现了法官的工作方式,但没展现法官的本质,即公平适用法律。法官最需要的是法律思维,以及对庭审驾驭、法律文书撰写,最重要的贡献是判决对社会的影响。否则,与一个普通公务员何异?
司法的中心是法院,法官是法律的帝王,而律师是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钱法官的一天生活来看,律师是不需要存在的,法官直接面对当事人就解决了案子。所以也不必问“律师的时间去哪里了”。事实上,律师的时间,很大的一部分是辅助法官工作的,譬如帮助当事人整理好争点,譬如代表当事人丈量好土地,以便于法官判断。正是这种分工合作,提高了司法的效率与公正。当然,目前基层法庭中律师代理少的原因,可能是案子简单不需要律师、可能是聘请律师费用不菲、可能是当事人没想到需要律师等。这也表明,法治的观念也与农民的生活一样,没有多大的进步。普法的任务还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