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邀,看了同行写的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上诉状。上诉理由,从证据、程序、实体、量刑一共提了十一点,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可见该律师对案情之了解,也很敬业。但总体的感觉却是,没有抓住要点、重点,四面分兵,等于无兵。我修改的意见是,主要写两点,其他九点点到为止。事实上,二审中,侧重法律适用。上诉的事由常被分为两种“有害错误”“无害错误”两种。譬如程序瑕疵、证据瑕疵等不足以影响实质性判决的,一般会作为“无害错误”处理,上级法官会包容下级法官的“小错误”。只有“有害”的硬伤,且实质性影响判决的,二审才不得不改。因此,上诉的策略,应该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必须打出口子,迫使二审不能维持原判。以兵法言,如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一点,在于打垮敌人;两面,在于把敌人消灭”,亦即孙子的“攻其所不能守”。而具体的论证,则可参照蒲松龄的作文笔法“文有四面:正面、反面、对面、侧面是也”:先立论本方观点,再反面论证如果不是这样则不可,继而则是驳斥一审观点,指出其错误,最后则是旁敲侧击。这样立体阐述一个问题,才能说明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