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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的自来水出现苯超标,引起抢水潮。面对颟顸的官僚,忍不住三问:

第一问、为何把自来水的经营权给外企?除空气外,水是生活的最重要的资源了,关系国计民生,且是战略问题。但为何兰州的水,给外国公司经营呢,万一有变,何以堪?固然,外国技术或比国内先进,但引进技术即可,不必经营,就好像主人欢迎别人来做客,但是不会也不应让出闺房来招待客人的。

 

第二问、为何不直击水公司问题?媒体报道说,黄河水是好的,被污染的是自流沟(即是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水厂与第二水厂之间的一条输水沟)现已使用数十年,沟下有石油公司管道,或是石油泄漏污染。很纳闷,其一、为何自流沟与石油管道同行,置于危险之上,符合规划吗?其二、既然不得不为邻,更要加强自流沟的安全建设,以备不虞。如果自流沟质量过硬,也是不会被污染的,然而目前媒体与官方的指向,都是石油污染,而丝毫没有提及水厂本身的过错,推诿责任也。

 

第三问、官智如义和团?先是,打击爆光有异味的网民,好像驳了别人,自己就是正确,鸵鸟政策。然后,迟延18小时报道,心存侥幸。呜呼,如果在该18小时内有人受害,该当何罪?这是把居民的生命健康作为官场赌注。再是,领导道歉,道歉何用?这样的治理水平,该回家卖红薯吧。官僚的思维体系,已经完全脱离群众,落后于群众了,其所作所为大抵是利益集团谋利而已。这样的官智,让老百姓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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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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