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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收到一个朋友拍的北京地铁售票窗口照片,窗口上显著写着“提示:单程票本站当日有效,请勿提前购票”,而之前是没有提示的。我看了很欣慰,一则是朋友的热心关心公益,二则地铁公司的改进,使得服务更和谐。

 

我还自作多情地想,北京地铁的改进,会不会是受我起诉上海地铁官司的影响呢?三月中旬,我代理上海市民韩先生,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上海地铁公司,认为单程票隔日作废是霸王条款,无效。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并且通知双方在举证期间内提交证据,等证据交换后,再发开庭通知。

 

地铁票案立案后,更有热心的网友,提供了各国的地铁票及其规则。总的来说,上海地铁票还有改进的余地。窃以为,单程的地铁票应延长有效期以及退票期,譬如规定购票内30内有效,3日内可以退票,比较合理,但对于地铁公司来说,改动以下规则,会影响一些经济效益吧。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整个地球!”公益诉讼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案子,可以改进一个庞大公司的规则,推进社会的进步。

北京地铁显著提示:单程票当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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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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