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两幼儿园,给幼儿服用处方药“病毒灵”。无病而服药,伤害健康身体。家长闻之后,聚集幼儿园讨要说法。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行医,对两所幼儿园的法人孙某、枫韵幼儿园园长赵某、保健医生黄某立案侦查,现3人已被刑事拘留。
是药三分毒,给健康幼儿喂药,伤害幼儿身体、造成心理影响,且是批量给众多幼儿使用,社会影响恶劣。这样的社会危害性,是该够得上刑事处罚了。但可惜刑法没有虐童罪,故意伤害罪也要造成轻伤以上,因此难以定罪。这是立法疏漏,是个法律漏洞。
当地为维稳,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拘留人,值得商榷。根据2008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资格的人,那么本案保健医生是否有执业医生资格?其次,非法行医是以造成一定后果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为要件的,譬如“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再次,在法理上,非法行医的被害对象一般是针对患者而言,而本案都是健康儿童,难谓行医。所以定这个罪是有问题的。而以抓人来平息民愤,也回避了本质的利益勾结:如幼儿园与保健医生、药物供应商是何种利益关系?是否有儿童药物试验之嫌?监管部门严重失职。
本事件的本质是利欲熏心,肆意非法侵害儿童的身体,危害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是严重的虐童行为,建议立即增设虐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