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游浏览器采用“快进”技术,在观看优酷等视频等时,可以“快进”广告以及视频内容。于是用户就不看广告,直接看内容了,导致视频网站广告收入减少。优酷反制,屏蔽傲游浏览器,要客户二选一。这个事件中,谁是谁非?傲游对优酷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吗?
窃以为,傲游的技术,没有侵入或破坏视频软件的完整性、安全性,没有侵犯视频软件著作权,受损的实际是视频网站的商业模式,而傲游有利用视频网站平台,扩展自己市场的嫌疑。视频网站的屏蔽遨游浏览器,是对自己商业模式的自卫,但有破坏傲游浏览器功能完整性之嫌,是以毒攻毒。问题的焦点是,这种视频网站的商业模式该不该受保护?这种保护有无妨害技术创新?需要综合衡量。
本案不同于腾讯起诉360扣扣保镖案,扣扣保镖是侵入QQ,鸠占鹊巢,显然是侵权的。本案与猎豹浏览器案屏蔽优酷广告案相似(该案法院认定猎豹浏览器构成不正当竞争),但也有不同的地方,即傲游的技术是针对所有视频的(而不是针对优酷一家的),也并非只是针对广告的。所以这个官司打起了,输赢难说,主要看价值取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