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得知,“真功夫”案双方的代理人都是死磕代表律师。大吃一惊,怎么这么快就短兵相接了呢,做亲者恨仇者快的事。真功夫案是家族纠纷,是非本来就难说清,而官司后家族关系或可恢复,死磕派律师又何必掺合呢。死磕派律师多次协同作战,如果一方已经接了案件,另一方何不学晋文公退避三舍?中国律师何其多,非得偏要死磕派对仗?窃以为请死磕派,大抵另有用心。也有人说,死磕派不是圣人,作为律师,各为其主,有何不可?这个当然可以,律师都也应为法律而战,但也就不要过高标榜正义了。如果覆水难收,则死磕技术不同于对付公权力,须慎重使用。不愿看到经过此役,再无死磕派。江湖风雨多,一切在变,但愿自己永远无门无派,以陈寅恪的独立精神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