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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苏力说,转型期要防止过分迷信法治。听上去,很迷惑。于是查了发言实录全文。其观点是“市场经济基本定型,法治才能真正定型”,“转型期要防止过分迷信法治”。因此完整理解,倒也不是反法治,而是认为转型期间要会变通。

 

但是有些提法,是缺乏常识的。譬如,他说“所有人都讲市场经济、法治经济,其实有一个迷信在里面,因为法律只不过是另外一种政府规制的措施,政府同样可能制定出错误的法律,甚至可能是一个长期的法律,如何改变?我们要坚信法治,追求法治,完善法治,另外要防止过分迷信法治,觉得政府管的是错的,只有交给法律去管才是对的”“千万不要以为法律就不是政府,它只不过是政府的另外一种方式,是一种固定化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这里有两个明显的错误。第一、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而不是政府制定的,政府应服从法律。但教授的说法,也反映出目前立法机关只是一个形式投票作用,而不是听取民意,通过辩论来制定、修改法律。譬如最近关于公司资本实缴制的改革以及劳教的废除,都是政府等提出,而立法机关通过的。第二、把法律认为是政府的另外一种方式,是视法律为权力的工具。在法理上,法律的本质是公平正义,而且主要是制约政府、制约公权力,而不是代表政府来管制社会。所以教授颠倒了因果,不过实际却是如此。是故,反思的不应只是教授的言论,而是社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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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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