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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袁裕来律师,因青岛市南区法院不受理行政诉讼,去法院理论,而被限制人身自由。此事有三个问题: 

第一,法院该不该受理该案?法院的答复是,因案件被行政复议中止,故不予受理。相关的法律与司法解释对此没规定,属法律漏洞,但以法理而言,如果行政复议被无理搁置,而法院就不受理,是一错再错了,有剥夺当事人诉权之虞,故应该受理,并在受理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其次,退一步说,即使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而不受理,那么也应该出具不受理的书面通知给律师,否则岂不是吃了案件?故理屈在法院。

 

第二、最关键的是法警打了律师,还是律师被法警诬陷打人?要查清事实,必须出示当场的监控录像,而法院是监控录像的持有人,如果拒不出示,则毫无疑问应推定对其不利。且以常情论,一个律师在法院面对一大群法警,如羊在狼群,怎会动手?再说,如果真的是律师袭警,该法院为何在《情况说明》中一字不提?而如果是律师被诬陷,法院的《情况说明》当然也不会提了。

 

第三、再看,青岛市南区法院,面对舆论指责时,居然把新浪微博上的“市南法院“改为”市北法院”,如同儿戏,而且是转祸于兄弟法院。呜呼,如此法院,又有多大的公信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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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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