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上海龙之界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发布重要公告如下:“因盛大网络诬告,我司三位创始人被湖北荆州沙市区警方跨省刑拘三个月后,现已全部获释。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会还我们一个清白,并将继续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http://dc.longget.com/web3/shownews.aspx?id=308)
这份公告,立场鲜明,措辞强硬,是龙之界公司的一贯风格。该案缘于盛大的举报,湖北荆州市沙市区警方于2013年6月17日,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并于7月12来上海跨省刑事拘留了龙之界三位公司的创始人,即董事长范志勇、总经理钱明俊、副总经理贾育新。在炎热的夏季,这三位原盛大员工,被羁押在闷如蒸笼的沙市区看守所,饱受司法之苦。之后,陆续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而三位当事人的保释,基本预示案件的轻罪或无罪化。
该案涉及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之争。盛大报案说,龙之界公司以及三位当事人开发、使用的《龙界争霸》网络游戏,侵犯盛大《热血传奇》源代码的商业秘密, 而龙之界的反驳是,《龙界争霸》是一款完全自主研发,通过了文化部、版署审查,并获得全部合法运营资质的网络游戏。在法律上,是否侵权,尚须公正的第三方,对两个网络游戏的源代码进行鉴定,以确定源代码是否相同或相似。而这个鉴定,是一个巨大的系统的工程,需要精通网络语言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排除公知技术,确定商业秘密保护点后,对两套游戏的源代码以及逻辑结构,做出准确的定性。因此,严格来说,该案涉及的首先是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荆州警方的急吼吼抓人,有以捕代侦之嫌。
该案在程序上存在重大问题。其一、管辖权异议。双方当事人都在上海,龙之界公司在荆州也没有网络服务器,为何却是荆州管辖?其二、立案条件不足。据悉,警方来上海跨省追捕时,主要凭的是盛大的报案材料,而此时根本没有源代码的鉴定以及造成损失的鉴定报告。根据司法解释,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标准是自然人数额标准的三倍,即需造成对方损失或本方违法所得150万以上,然而《龙界争霸》在6月21日上线即被执法,何来所得?其三、之后警方也去候补了鉴定,但两次鉴定,居然委托是同一家鉴定机构,有失回避原则。其四、据龙之界员工指证,荆州警方对龙之界公司搜查时,居然有盛大员工在场。这些,隐然看到案件中大公司与地方司法的联手。新兴的网络游戏公司,不仅面临市场的激烈竞争考验,还要对付大公司的司法追杀。
龙之界公司目前乐观,但案件并没有撤案,还会发生变数。根据刑诉法,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将依法起诉或者不起诉。如果起诉,则案件进入法院审判程序,如果不起诉,则案件结束。而从市场角度来,龙之界的本次挫折,则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无罪处理,则案件相当于给龙之界打广告了,磨难兴公司,但如果一旦有罪化,则是灭顶之灾,灰飞烟灭了。故此役是生死一搏,最期待法律的公正处理,但荆州的司法值得信任吗?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