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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潘石屹在上海法院的“外滩地王”官司在上诉中。转眼,老潘就被北京高院聘为特约监督员。北京高院找个房地产大户当特约监督员,如果监督员有官司,北京法院是不是都要回避呢?是不是非监督员,就不能监督北京高院了?是不是其他监督机构,譬如人大、检察院、组织、媒体监督失效,而要一个大V来监督?看不懂。法院是司法机关,人人有监督的权利,何必厚此薄彼,选择性找几个来监督呢!

 

自从国家打击大V运动以来,大V是基本是各找各妈。有的在看守所忏悔流涕,但还是没出来,相反还被认定涉嫌犯罪了。有的大V在采访时“结结巴巴”被看成争取对象,于是给点甜头,招安一下。还有的大V软硬不吃,就上刑法了,不悔罪,电视也不给上。还有的佞幸大V,乘机出来张牙舞爪了。总而言之,坚持独立意见的少了,随从大流,尤其是“识时务”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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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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