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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两则新闻,颇让人心寒。一则是广州高州农信社,要求75岁的病重老汉亲自取钱,几经折腾,老汉竟猝死大厅。一则是西安老人,被急救车送到银行,坐担架,更改密码。这些银行的傲慢与冷漠,根本原因在于,银行业缺乏自由竞争,官僚习气严重,其次则是银行制度的死板,银行为了资金的绝对安全,要求病重客户亲自办理,以减少自己风险。

 

在法律上,不少人认为,银行的严守制度,是合法不合理,即要求病重老人履约,是合同行为,无需承担责任。我则认为,银行是有责任的。在有其他替代方法的情况下(如上门服务、如公证员现场工作等,费用可由储户负担),银行要求病重老人亲自履约,是把老人置于更危险的状态,是很不人道的方式,也是违背民法上的善良风俗行为,因此银行的行为是有过错的,如果老人因之去世,银行是造成去世的原因之一,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银行应当为过于僵化、不和人性的制度,承担责任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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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867篇文章 21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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