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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极端的、莫名其妙的案件。720日,河南林州民警郭增喜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猛摔在地,险些将其摔死。接着,更令人疑惑的是,对于事件的处理, 几乎就是遮掩与包庇。其一、郭只是被关了十五天的禁闭,而根据刑法,显然其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而且针对是毫无抵抗力的、无辜的婴儿,应该从重处罚。其二、消息被封锁。直到在林州市一次人大会议上,人大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连称"这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事情才得以曝光。

 

目前该事件在调查中。网上传出两个版本,一是民警见不是自己以为的布娃娃,而恼羞成怒摔之;二是民警与婴儿父亲发生争执后摔之。无论哪个版本,都可以看到虎皮的淫威,比黑社会还无耻。一点小小的权力在手,竟然夺人性命,而之后同僚则予以包庇和袒护,足见基层吏治之坏。没有监督的权力正在吞噬人民。这个已不是草菅人命,而是光天化日之下的谋杀。所以这个案件,必须严肃处理,予以刑事追究。包庇者之恶,甚与同伙、帮凶,一律从重处理。

 

联系到前段时间,北京街头一劳改分子摔儿童事件,被以故意杀人罪逮捕。而如今却是警察摔婴儿,难道他们是一类人?这个社会,有点荒唐。无权无势的草民们,出门小心,惹不起只能躲远点。否则就算事后伸张了正义,也不能挽回小孩生命的万一。社会的安全感,法律对权力的制约,法律对公民生命与自由的保障,不知道何时能实现?这个不会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靠每个人去争取来的。为了自己,为了下一代,不能明哲保身了,要关心公益,关心别人,也就是关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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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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