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四个法官,陷入嫖妓丑闻。这是一个案件当事人,如基督山伯爵那样干出来的。其因装修合同,与对手打了一场官司,一审、二审、再审都输了,认为对手与高院某法官是亲戚,怀疑该法官上下其手,而导致败诉。于是,拟定了一个复仇计划,自行调查取证一年,并网络曝光,一鸣惊人。
这种复仇计划,是不可以复制的。虽然,当事人一直辩称是自己一个人干的,但显然难以让人置信。因为定位、拍照、跟踪,需要专业辅助,更像是私人侦探的活。而且不是每个当事人能花大把钱、巨大的精力,来实施这种计划的。所以只是个有钱人的游戏。譬如说,从度假村取到小姐出入房间的监控录像,有小姐往胸罩塞钱的动作,这种视频没有代价或里外配合是绝对流不出来的。
而当事人这样做,也是鱼死网破的行为。在这件事上,他是出气了,但因毁了上海的形象,以及如果被效仿,贪官何以生存?所以会因为得罪潜规则,而面临体制性的报复,难以在上海立足。实际上,当事人适当的办法该是,抖出爆料后,即不接触任何人。这样可自保,而违法者根据录像足以惩罚了。然而,当事人目的还在于翻案,于是采取了配合行为,但案子能翻吗?是个未知数。
至于这四个法官的操守,则不必多说。嫖娼都能一起去,还有什么坏事不肯干呢?根本没有君子慎独的修养。这些出入夜总会的法官,又怎么可能是守住社会最后正义的公正法官呢?不仅如此,监控录像中还出现了律师。不知道该律师,是不是买单者?如果是,则是一个典型的勾兑者。当夜总会成为法官与律师交易法律的地方,司法的伦理已经彻底破产。当然,他们只是他们,不能代表上海大多数的法官与律师,但足以败坏上海的司法了,挽回该名声,至少要五年吧。
当事人为了要了一个说法,唐慧上访,以命相博,上海当事人取证调查,开辟福尔摩斯反腐之路。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司法公正不够!对于法官来说,做出公平正义的判决,不仅让自己安全,而且是最受社会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