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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世功的《北大法学院2013届毕业典礼的演讲》,在微博上流转。很勉强地,看完这段干瘪瘪的文字。什么感觉呢?三个字“投名状”!

 

譬如,强说这些变化,刚好是过去十年中国变化的一个缩影。在这十年间,中国崛起已经从神话变成一个事实。这无疑是人类历史发生的一件重大事件。然而,中国崛起的普遍意义究竟是什么?我们法律人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果真如此?且不说,房价的飞涨,股市的泡沫,社会两极的分化,单就法律而言,是一个倒退时代。尤其是过去的五年,维稳的法律成为权力的工具,无数的信访大军,在渴求“包青天”,何来一丝法治?重庆打黑中的李庄事件,法律藩镇化,是赤裸裸的人治,辩护律师的生存已经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刻!如此崛起,呜呼哀哉。

 

譬如我们有法治的梦想,那么究竟是缔造一个国家强大的法治国呢,还是一个国家虚弱而司法独大的法治国呢。”——不可理喻的逻辑,并把“政府”概念偷换为“国家”。法律强大了,国家就虚弱了?又是谁在说“司法独大”呢,这个“司法独大”这四个字就是臆造的假想敌,然后扣个帽子,并把法律人向往的“司法独立”污名化。

 

譬如如果说,为权利而斗争乃是法律人的天职,那么这个权利不仅是个人的权利,而且也包括一个国家的权利、更包括一个文明的权利、一个民族的权利。”——这段是是而非的话,混淆了“权利”与“权力”。——法治社会,法律保障的是权利,限制的是权力。目前,最多是滥用公权力侵犯权利,而强说什么要去保障“公权力”,本末颠倒,但又担心成为众矢之的,而隐晦地说保障国家的权利,真是费尽心机。

 

半个世纪以来,除了陈寅恪、梁漱溟以外,多少学者有风骨?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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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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