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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聘请律师,来解决法律问题,是共同战线,但“一山难容二虎”,两者以谁为主呢?现实中,很多强势的当事人在主导律师,好像我付了你费用,就要听我话。此时有的律师,不去计较,常常配合,这样当事人以后不会抱怨,但是专业水准也被淡化了,大打折扣。既然当事人这么行,又何必请律师呢?有的律师,主见很强,不甘被指挥,老是与当事人争论,有如内讧,这样虽然专业性强了,但就算是打赢了官司,当事人也未必满意。那正确的方式是什么呢?孙子兵法说“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人是保,而利合于主,国之宝,",“主不可怒而兴师,将不可临而致敌,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我的理解是,在法律上,律师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要争主动,而不是被当事人主导。不过,要切实做到也难的,因为当事人是律师最大的敌人,律师70%的精力在对付本方当事人。一个真正办案的律师,经常会被误解,还不如案子办不好,但善于与当事人妥协的律师。是故,做一个好律师难。

 

律师行业,是一个法律服务,应该是主要看过程的,但现在却是主要看结果,成王败寇,打赢官司的就是好律师,反之就不是。这本质上是法律市场不成熟,以及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尚需提高。如果律师每个官司都打赢,那社会还有公正吗?或者除非这个律师,只选择性接赢的案子。其实,输赢都是相对的,就如刑事辩护保障被告人不被冤,民事官司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被对手占便宜,就是赢了。

 

当事人往往把律师当做手机,买了个手机,可以电话、发短息,智能的还可微信和导航,律师确实是因有使用价值,而被当事人聘请,但手机是物,律师是人,物与人不会有矛盾,而人与人是肯定有矛盾的。律师办案,又如开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目的地,办案中需要拐弯、倒车,还面临穿红灯被罚款等,总之要竭尽全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教无定法,当事人与律师的关系也一样,谁的气场大就压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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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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