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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的知名律师张友明在微博说“【做名人不好】看了“两陈一杨”近日因为《彩练》、《澄清》、再《澄清》引发的在律界的新一轮争论,以及其他于此关乎、关心、关注、关切的人的文章、评论、留言等,深感做名人不好。每个人都有宽容对方和不宽容对方的理由,本来一个平常的争执、争论,却将战友之情彻底击碎,同时也击碎了多少梦中人。”——这话我甚为赞同。红楼梦说,大有大的难处。是故,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一山难容二虎。名律师也有很多烦恼,老是被政府盯着。须知,在中国这样的特色社会中,除非是高高在上的权贵,或者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顺民,否则都会被找麻烦的,何况名律师有影响力,老是呼吁法治呢?

 

对于同行而言,除非是违反法律,助纣为虐的要谴责外(譬如北海案中的一位律师,把无罪的当事人做有罪的辩护,配合司法机关演戏,坑害当事人),其他的不同想法和做法的律师都要宽容、尊重对待。就如胡适所言,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之论。每个律师的见解参差不齐,就如山中的不同树林,构成森林。常看别人长处,则无人不是人才,老盯别人短处,则无人是人才。固然,律师圈子中志同道合的更加亲密些,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但也不必去排外,而是该开起门来海纳百川不择细流而成其大。

 

相信每个小律师都有成为大律师的心,但在没有成为大律师之前,烦恼更多,譬如生存的压力,人微言轻,被欺负没人管啊等等。各有各的烦恼,友明律师道出大律师,并不等于说小律师轻松。而我的想法是,做一个中律师比较好,一方面经济不致于困顿,另一方面不致于树大招风,行有余力,可以做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最向往的就是太史公的云游四海下笔有神,陈寅恪的独家深思原创见地,在业务之外,有一片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当然,律师的小、中、大,只是一个简单的社会区分,不必太去在意。其实,一个能真正坚持法律,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律师,哪怕是初出道的,也是一个大律师,而名声在外,日进斗金,背后却干着勾兑的,实际却是一个小律师。看律师的大小,主要看其对社会的贡献,而不是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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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867篇文章 21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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