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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二月,扬州大地,残雪犹存,樟树青青,杨柳无绿。我在扬州,帮助浙江同学收购一家公司。这几年,浙商在全球出击,温州人走在最前面,其次台州人,随后是各地浙江人,形成一股浙商潮。浙商做生意,动脑子、肯吃苦、胆子大(包括路子野),加上老乡之间的传帮带,在外地容易生根。

 

收购公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即接手者盘下整个公司。这种方法,换股东不换公司,原公司的业务可正常开展,是主要的收购方式,风险则是不知道该公司是否有外债(即股权会有瑕疵),其次股权转让的税收也是一个问题。还有一种方法是经营业务转让,即接收者成立一家新公司,接收原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这种方法清爽,但工作量大,要签订很多合同,如经营权转让合同、资产收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被收购公司与客户的业务合同。同时对内,要起草股东合作合同、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等文件。

 

我算是过了一把老板瘾,因为混在其中,被收购公司误认为股东了。而我因做了多年的公司法律顾问,还真能如股东一样说出一个道道来。从内部的法人机构治理,到外面的开拓市场,以及工商、税务、外资委、海关业务都知道,于是王婆卖瓜,尽我所能地参与其中。

 

印象深的是,路过一个“二十四桥”宾馆,想起了姜夔的“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以及杜牧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中午则与股东、员工们吃了一顿大锅饭,即一个大圆桌,上面摆着几个脸盆般大盛的菜(青菜、鱼冻、紫菜汤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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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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