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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说,刘谦在表演节目时,自造台词“找王力宏”,不合导演设计,故重播时将删除。刘谦则表示,表演是事先商定的,言下之意,央视知情,或授权刘谦自行发挥的。

 

窃以为,央视重播时不该删除刘谦台词,否则岂非是造假?其一、刘谦的台词,是其表演权,且已在春晚公开,与春晚一体,如果删除,则侵犯刘谦的权利,而且也是在欺骗新观众,侵犯观众的知情权。其二、如果央视和刘谦的合同规定,不许改台词。则在内部,刘谦对央视违约,要承担责任,但对外,双方已经一体化,央视无权删台词。其三、合同的履行,除了双方约定外,还要看是否违法、是否违背善良风俗、是否侵犯第三人的利益等。从本事件来看,刘谦只是一句八卦,另两位当事人也没有声明异议,可见并无负面作用。央视做法,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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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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